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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市委文明办关于继续做好 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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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4-06 09:10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思〔2016〕29号

福州市教育局转发市委文明办关于继续做好

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

现将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继续做好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榕委文明办〔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开展和规范本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使之成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和传播正能量的有效平台和重要抓手,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推进本单位思想道德建设。

福州市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

附件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继续

做好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榕委文明办〔2016〕15号      

各县(市)区委文明办、福州高新区党工委文明办,市直各文明单位:

近年来,各级文明单位积极落实道德讲堂建设在内的文明创建工作,发挥了文明单位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带头带动作用。为继续发挥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在提升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中的作用,现就继续做好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频次

文明单位道德讲堂要开展经常性学习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实现讲堂的常态化运作。

二、学习内容

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内容,突出文明素质提升。

1. 学习道德典型事迹。学习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5个类别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等道德典型人物事迹,营造见贤思齐、择善而从的浓厚氛围

2. 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学习诚信中华经典故事,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服务等各类诚信先进典型事迹,以媒体和诚信红黑榜曝光的失信案例为例开展警示教育,彰扬诚信、鞭策失信,提高干部职工诚信意识,自觉诚信做人、诚信做事。

3. 开展家庭文明教育。学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美德规范,学习孝老爱亲典型事迹,学习最美家庭事迹,学习科学家教知识。通过学习,引导干部职工重视家庭、重视家教、重视家风,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以良好的家风沁润社会。

4. 开展文明旅游教育。学习《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赴台文明旅游指南》等文明旅游行为规范,自觉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注重个人言行举止文明,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爱护景区环境和设施,增强在旅游过程中展现文明风貌的公民意识。

5. 开展交通文明教育。紧扣“守通行规则、当文明市民”主题,开展经常性教育,要求做到机动车有序停车、各行其道不加塞、遵守信号灯、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行人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攀爬栏杆等,倡导人车礼让、排队上车、主动让座。通过宣传教育,促进公共交通好习惯的养成。

6. 其他自选学习内容。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围绕“在单位争当文明职工,在社会争当文明市民,在家庭争当文明成员”,自选学习内容。例如开展勤俭节约教育、节日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志愿服务理念教育等。

三、组织形式

根据各自实际(不强求道德讲堂完整流程),探索运用干部员工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可邀请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邀请道德典型人物作报告、集中学习美德故事、干部职工讲身边事、播放视频短片、读书心得体会交流等方式,重在实效。

四、资料积累

要做好道德讲堂开展活动的图文资料的积累,体现工作的全面铺开和扎实推进。

市直各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图文信息可报送市委文明办邮箱fzwmbcjc@126.com。文明单位道德讲堂活动情况将作为今年对各级文明单位届中检查(具体内容另行通知)的重点之一。

专此通知。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16年3月16日

                       

文章分类: 对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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