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侨中学2022春季初中收费公示539
发表时间:2022-02-14 09:06 公 示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本校2022年春季不收取课本费和簿籍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在每一学年结束前予以结清。 经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22年2月13日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告如下: 1.课本费:无 2.作业本费:无 3.寄宿费:无 4.城市中小学服装费:无 5.社会实践代办费:无
特此公示
福州华侨中学 2022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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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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