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职责公示

5016
发表时间:2021-11-01 10:54

公  示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改善师生营养状况,督促师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再上一个台阶,我校总务处、德育处联合成立了“膳食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刘燕

副 组 长: 陈祁罕 余新树   王维钬   吴天聪   邱思榕

组    员:江真 金玲 陈蕾   颜有杭   曹瑜   谢周玲   陈金兰   刘锦惠   严姗   杨湘豫   学生代表(德育处安排 10 人)

二、主要职责

1、协助学校行使监督食堂日常工作的职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伙食的质量;

2、协助学校做好师生与食堂承包方沟通协调的职能,化解因食堂消费等因素产生误解或矛盾;

3、了解、收集有关食堂管理的可行性意见建议,督促食堂规范运营;

4、检查监督食堂经营过程中食材采购、保存、加工、销售、清洗等环节是否合规,环境卫生、人员卫生、服务态度、饭菜份量、明码标价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督促食堂提高管理水平,办好膳食;

5、宣传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食堂与学生共建文明就餐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营造整治、文明的就餐环境;

特此公示 

      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

        2021年11月01日


文章分类: 财务管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