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118
发表时间:2018-06-28 19:39 中共福州华侨中学委员会 福州华侨中学 侨中党委【2018】10号 中共福州华侨中学委员会 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一年来,我校党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育工作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践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推动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了校园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我校党员良好的形象和精神风貌。为弘扬正气,树立榜样,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授予魏华萍、肖国才、刘福云、蔡隆、叶家旺、洪小艳、王祖兰、袁小平、王维钬、江茂珍、游洪滢、陈秀凤、郑祥友、徐文、周良、林惠芳等十六位同志2017-2018学年度校“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戒骄戒躁,继续弘扬正气,积极投身于党的教育事业,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和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学校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为争创省一级达标学校再立新功。 中共福州华侨中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