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9
根据榕教财[2021]20号文福州市教育局印发《福州市属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榕教财[2019]96号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属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通知,已对存放于励志楼与上进楼中间过道及上进楼背面通道、地库的家具类固定资产(价值合计773596.5元)经校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可以报废。报内控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报废该批固定资产(价值合计773596....
2022-02-14
公 示根据《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2005]费4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规定,2022年春季,本校对高中学生入学收取学费和代办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薄籍费两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
2022-02-14
公 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本校2022年春季不收取课本费和簿籍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循“按时发生、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单独立帐,分项核算,在学期末及时结算并...
2021-11-01
公 示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进一步改善师生营养状况,督促师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再上一个台阶,我校总务处、德育处联合成立了“膳食委员会”。一、组织机构组 长:刘燕副 组 长: 陈祁罕 余新树 王维钬 吴天聪 邱思榕组 员:江真 金玲 陈蕾 颜有杭 曹瑜 谢周玲 陈金兰 刘锦惠 严姗 杨湘豫 学生代表(德育处安排 10 人)...
2021-10-08
公 示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综[2021]62号),特成立本校资产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刘燕(校长)副组长:陈祁罕(分管后勤、安全副校长)余新树(分管行政副校长)邱思榕(总务处副主任)江 真(总务处副主任)成员:林勇(财务)、严姗(总务处干事)、杨湘豫(总务处干事)、翁华生(...
2021-09-27
公 示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应用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17〕24号)文件精神,参照福州市教育局局本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经校内控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以下5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我校采购代理机构库,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两年。入围代理机构名单如下:序号公司名称1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2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4福...
2021-08-31
公 示根据《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通知》(榕价[2005]费4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规定,2021年秋季,本校对高中入学学生收取学费、代办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薄籍费两项。对学期中间根据需要发生的代办代收项目,如社会实践、体检、看电影等代办收费,学校遵...
2021-08-31
公 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18】117号)的规定,本校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同时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确需寄宿的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本校2021年秋季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确需寄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同时,按照“即时收...